注:☆为公共课;■为专业核心课;○为学分转换课程;(增加实践环节)课程
说明:1、公共课:如果考生已参加校内考试并通过此类课程(包括选修),教务处出具制式成绩单,可办理免考(考生必须先获得1门专业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办理公共课的免考)。
2、学分转换课程:3门转换课程由公司命题并组织一次笔试“综合考试”。(参加学分转换课助学辅导班的考生,其课堂作业成绩占“综合考试”总成绩的20%,“综合考试”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%)。
3、专业核心课:参加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。
4、“增加实践环节”课程记分方法:自考统考成绩×60%+增加实践环节考核成绩(按90分计)×40%,增加实践环节考试由公司组织(http:进“自学考试”栏目,查看“实践考核”内的“增加实践课程”相关要求)。
5、毕业论文:由公司组织指导、答辩(http:进“自学考试”栏目,查看“论文选题”说明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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